签协议要当心什么内幕
1、交易方信息内容不同
在购房时,不少购房者都是感觉产品房认购和买房合同一样,全是具备法律认同的。事实上,通常来讲,认购合同书不具备交易协议法律认同,因而倘若交易方信息内容不同,那样就可对合同文本拓展商议,比如,你可以与开发商商议,一旦买卖关联停止,则开发商要如数归还订金。
2、产品房认购合同书不符合规定
建议,大伙在签署产品房认购合同书以前,最好是先认识一下宣布的产品房认购合同书。因为现在,产品房交易协议多由开发商单方制定,且是格式条约,倘若开发商在条文中免去其义务、加剧另一方义务、清除另一方重点支配权的,则该条文失效,这一份合同书也可撤消。
3、先交首付再签认购书
在购房的状况下,可能你能遇见开发商规定你先交首付,随后再签署产品房认购合同书的规定,对于此事,网编想说的便是,倘若开发商规定购房者先交首付再签认购书,且又不涉及到买房合同别的內容,那样在这种情况下,显著是对购房者不好的,因而购房者可回绝交首付。
4、房子信息模糊不清
比如,你永远不了解该新楼盘到底有没有抵押给金融机构?且你一般也将会会忽略这个问题,因为通常来讲,开发商是困难将新楼盘抵押情况积极告之购房者的,也不会写进认购书。对于此事,购房者倘若在绝不知情人的情况下买来抵押房,可规定开发商退回所有订金,而且也要担负法律依据。
5、中介公司违反规定怎么收费
除开可以 在开发商处购房以外,也是有很多 购房者挑选在房地产中介处购房。可是,在房地产中介处购房时,一些中介公司在代理商开发商市场销售产品房时,会在认购书中提高综合性附加费新项目,额度为1000至3000元,这种怎么收费并不科学,购房者有权利回绝。